正是从这个时候起,《了不起的盖茨比》开始了征服图书市场和文学评论的经典之路。它得到的分析和评论,比其他任何美国小说都要多。美国文学研究的先驱托尼·坦纳断言《了不起的盖茨比》是"最具匠心的美国小说",而在1998年,美国的现代文库出版公司邀请包括丹尼尔·布尔斯廷、拜雅特等在内的专家评选二十世纪百大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高居榜眼,仅次于詹姆斯·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它在图书市场上的表现也是水涨船高,光是21世纪以来的销量就有多达数百万册之巨。这里面有部分要归功于它在美国的国民读物地位——许多中学指定其为学生的必读书目。
那么,《了不起的盖茨比》的经典之处到底在哪里呢?这本翻译过来不到十万个汉字的小说为什么能够成功地抵御过岁月长河的冲刷,焕发出历久弥新的迷人魅力呢?在我个人看来,这部小说的艺术成就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菲兹杰拉德栩栩如生地再现了"热闹的20年代"的社会氛围。在《了不起的盖茨比》之前,美国小说中多的是对马车、轮船的描写,汽车所占的地位是无足轻重的。但在菲兹杰拉德这部小说中,汽车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小说的叙事者尼克·卡拉威在开篇就指出他拥有一辆"旧道奇",随着情节的推进,我们将会逐渐发现,杰伊·盖茨比拥有的是奶黄色的劳斯莱斯,少女时期的黛熙开的是白色的跑车,而热衷骑马的汤姆·布坎南也有一辆蓝色跑车,布坎南情妇的丈夫乔治·威尔逊则是汽车修配厂的老板。甚至小说中最关键的情节也跟汽车有关:黛熙开着盖茨比的劳斯莱斯,把布坎南的情妇梅朵给撞死了。可以说《了不起的盖茨比》赋予了汽车前所未有的重要性,而正如前文已经指出的,汽车产业的兴起正是20世纪20年代最具标志性的经济现象。
菲兹杰拉德这么写绝对不是无意的,同样的情况也适用于电话。在《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电话"这个词汇总共出现了六十五次,对于一部只有九章的中长篇小说而言,这频率是很惊人的。电话和汽车一样,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相互交往的方式,它能够让处在不同空间的人实时地进行交流,在刚接触的人看来简直就像魔法般神奇。菲兹杰拉德安排盖茨比经常在宴会中告退去接听来自芝加哥或者费城的电话,正是为了强化笼罩在他身上的神秘色彩。
《了不起的盖茨比》不仅巧妙地将那个时代最具代表性的两种器物镶嵌在自身中,而且也如羚羊挂角般浑然天成地容纳了那个年代新出现的社会风潮——主要是女性的独立和新的家庭伦理观念的出现。曾经让叙事者尼克·卡拉威倾心不已的乔丹·贝克是新女性的化身,她是个高尔夫球运动员,家里只有姑妈一个亲人,从来不受家庭事务的羁绊,而是以四处参加比赛为生。甚至连她的外表也呈现出当年流行的男性化倾向,她"是个苗条的平胸少女,昂首挺胸地站着,姿势很像年轻的军校学生"(第013页),至于她的行为举止,尼克"发现她穿晚礼服,无论什么衣服,都像穿运动服"(第050页)。值得顺便提起的是,这个名字来自当年在美国风靡一时的乔丹牌跑车和贝克牌电器——连她的名字也是新时代的象征!甚至连梅朵的妹妹凯瑟琳这样次要的角色也是独立的:她曾经和一个女性朋友结伴,到大西洋彼岸的欧洲去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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