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投資移民項目雖招百億美元卻引發爭議 細數其26年功過是非

孫衛赤

2016年10月09日08:10  來源:人民網-環球時報
 

  正在建設的紐約中央公園大廈,試圖通過投資移民項目融資。

雖招來上百億美元投資 卻引發“現金換綠卡”爭議

美投資移民項目26年功過是非

【環球時報駐美國特約記者 孫衛赤】“飽受詬病”“招致諸多批評”……對於美國投資移民項目EB-5,外媒通常這樣毫不留情地評論。其實從經濟效益上看,這個已經實行26年的移民計劃為美國做了不少好事,英國《金融時報》稱,該計劃引入的投資規模達155億美元,創造了8.44萬就業崗位。不過,資金挪用濫用、欺詐、“傳遞錯誤的美國價值觀念”,這些陰影始終纏繞著EB-5計劃揮之不去。EB-5原定於9月30日過期,在此之前,美國國會就該項目去留和改革與否進行的激烈討論不僅成為媒體關心的話題,同時也牽動著大批投資者的心——尤其是來自中國的投資者,據統計,2015財年來自中國大陸的EB-5申請人佔總數83.5%。如今,該移民項目在美國國會獲得延長決議,得以“續命”至12月9日。可以預想,在此“大限”來臨之前的這兩個月,圍繞EB-5的討論熱度將會持續。

從無人問津到擠破頭

“從邁阿密市中心一棟辦公樓的高層俯瞰,西邊是重新翻修的蘭福德酒店,北邊是共管式公寓和零售項目派拉蒙邁阿密世界中心的建筑工地,此外還能看到一條即將連接邁阿密與奧蘭多的高速公路。”《金融時報》近日的一篇文章這樣描寫了美國邁阿密如火如荼的建設場景,而其中涉及的項目在不同程度上通過EB-5融資。

EB-5是employment-based fifth preference visa(第五類優先就業型移民簽証)的縮寫。1990年,美國國會創建了該投資移民計劃,規定如果海外人士投資美國商業,並創造或保存10個永久全職工作崗位,投資者及其配偶、21歲以下未婚子女有資格申請綠卡。作為聯邦移民法的一部分,EB-5適用於美國所有州。

1992年,美國國會設置區域中心計劃:若投資者參與投資旨在促進經濟的區域中心,可申請EB-5簽証。區域中心可以是任何私人或公有商業實體,它們經美國移民局批准管理EB-5投資。

自此,美國投資移民有兩種模式:直接投資和對區域中心投資。如果選擇前者,申請人必須自行尋找EB-5投資項目。如果不願意自行管理投資業務,可選區域中心。據《環球時報》記者了解,由於擁有諸多優惠政策,區域中心目前是最流行的投資移民模式。

對投資移民申請者沒有學歷和資質門檻,也沒有國籍和語言能力要求,但需滿足以下條件:投資對象必須是以盈利為目的的商業實體或區域中心;申請者的投資金額不少於100萬美元,在目標就業區域(指定的鄉村或者失業率為全美平均值1.5倍的高失業率區)的投資金額下限則是50萬美元,據了解,很多區域中心設立在目標就業區域。創造就業被認為是硬指標,直接投資者必須在美國直接創造10個全職工作崗位,區域中心投資者直接、間接、或促使創造10個崗位即可。美國移民局2010年的投資移民備忘錄顯示,美國每年有1萬個投資移民簽証分配名額。

《金融時報》說,美國的投資移民項目曾經多年無人問津,直到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讓房地產開發商較難獲得融資。另外,2014年加拿大決定廢止聯邦投資移民項目,這讓美國的EB-5獲益。

近年來,美國投資移民項目吸引大批來自中國的投資者。據美國國務院簽証辦公室統計,2015財年的中國大陸申請者所佔比例超過80%。

美國《華爾街日報》稱,截至去年9月的一年內,投資移民申請數量超過1.4萬。而在2008年,美國簽發的EB-5簽証數量僅為1443份,其中韓國投資者佔48%,中國大陸為24.9%。玉光國際集團客戶服務總監喬晴對《環球時報》記者介紹說,以前1萬個投資移民份額用不完,六七年前,能簽發兩三千份就算不錯了。而現在名額不夠,需要排隊,今年的份額在9月初就用完了。根據《華爾街日報》的說法,EB-5的年度限額在2014年首次達到飽和。

(責編:石希、梁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