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选举制度漏洞百出 

2016年10月10日13:25  来源:广州日报
 

        2016年美国总统选举已进入了最受人瞩目的总统候选人辩论环节。在最近的美国副总统候选人辩论中,主持人如此发问:为什么60%的选民不信任希拉里?为什么67%的选民认为选特朗普很冒险?答案很明显,在号称“世界上最大的民主国家”,美国民众已经无从选出自己的总统。

  在涉及美国的选举制度时,美国人也迷惑不解:为何选举中充斥着如此浓厚的金钱政治的味道和大量的人身攻击?2016年美国大选两名最不受欢迎候选人的横空出世,应足以让美国人反省自己的总统选举制度是否是真正的民主。

 漏洞一:不是每个人都能投票

  虽然任何有投票权的公民理论上都可以获得投票资格去完成投票,但美国大选为普通人投票设置了一些需要克服的障碍,这无形中抑制了很多特定人群的投票积极性,比如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居无定所的年轻人,对法律法规不熟悉的外来移民。根据布仑南中心的一份报告,在 2012 年大选中,各种限制让超过 500 万选民不能顺利投票。

  举例来说,2002年的《帮助美国投票法案》规定,初次参加联邦投票的选民,必须出示一定的身份证明,比如带照片的证件,或者任何显示有住址的电费账单、支票、银行结单等。虽然这个要求看似正常,但需要指出的是,美国并没有全国统一的“身份证”。在政府颁发的各种证件中,称得上基本证件的只有不印照片的“社会保障卡”。美国选民中大约有2100万人没有任何由政府颁发的带照片的证件。虽然美国人可以用其他各种方式证明自己的身份,比如驾驶证、学生证、写有姓名住址的电费账单等,但这些人绝大多数是属于既买不起车、处于社会底层的少数族裔。

  除了部分选民投票权受到限制,注册选民也不一定会投票。在多党制国家,对执政党和主要反对党都不满的选民可以将选票投给其他党;在美国,这部分人只能采取“两害相权取其轻”的态度,拒绝投票。美媒发布的一项统计显示,在参加投票的选民中,只有10%认为民主党或共和党能代表他们。

  在这种情况下,美国大选投票率只有50%左右,初选投票率更低,只有20%~30%。2012 年大选投票率达到历史新高,也不过60%。“投票率低反映了美国民众对政治制度的看法,”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授唐小松说,“很多选民看穿了美国政治的本质,认为选择哪个党都无法改变现状,就开始转向政治冷感。”

  今年美国大选,特朗普和希拉里首场电视辩论成了“揭短大会”:特朗普的“税单门”“大嘴门”、希拉里的“邮件门”“健康门”等丑闻持续发酵……两人更多时间是在进行出格的人身攻击,而非政策和执政理念的比拼。美媒近期一项民意调查显示,特朗普以注册选民高达60%的不满意度成为近25年来最不受欢迎的总统候选人,希拉里则以微弱差距紧随其后。

  唐小松认为,今年的投票率可能创下新低,“因为很多美国人无法在二人间作出抉择”。“美国梦与社会现实差距日益拉大,但总统候选人都视而不见,这无疑会进一步挫伤民众投票的热情。”

 漏洞二:初选制度未体现民意

  2016年美国选举最大的特点之一是两名最不受欢迎候选人的横空出世,这让许多美国民众开始诟病美国总统大选初选制度。社科院美国研究所研究员刁大明表示:“产生希拉里和特朗普的制度扭曲了民意的表达,这说明美国的初选制度和提名制度出现了问题。”

  刁大明认为,由于党内初选只有党内的核心选民进行投票,更容易导致极端候选人的出现。今年美国大选,民主党方面,希拉里和桑德斯在民意方面的支持度差异并不大,但由于希拉里是民主党的“超级代表”,众多党内精英的支持让希拉里在初选中获胜。但这个结果更多代表的是政治精英大佬们的党意,而非民意选择了希拉里。而共和党方面今年罕见地出现18个候选人,特朗普在2月份4场初选中赢下3场,一举成为公众焦点。随着候选人逐渐退选,特朗普成为别无选择的选择,其实本身也是一种“民意的扭曲”。

  抹黑一贯是大选政治的副产品,候选人惯于利用一切手段抹黑对手,以提高自己的支持率。唐小松表示,初选阶段党内候选人斗争越来越不择手段的现象也在绑架民意。比如说,就在7月民主党即将正式提名希拉里为总统候选人之际,维基解密公开了19252封绝密邮件,揭露希拉里操纵党内初选,设计让桑德斯出局。希拉里打算就桑德斯是否相信基督教、以及是否为无神论者等宗教信仰问题给他下套,甚至勾结罗德岛政府将桑德斯往死里打。有这种“黑金政治”存在,美国大选的初选结果自然无法体现民意。

  此外,总统候选人身份近二十年来逐步呈现出“家族化、集团化、贵族化”的特点,让选民无从他选。

  唐小松表示,不管是出身政治名门的布什父子和克林顿夫妇,还是出身商业巨头的特朗普,都代表了利益集团而不是民众的利益。“现在大选比的是谁更有钱、比谁家族体系更庞大,美国选举环境正在不断恶化。”

 漏洞三:选举人团“赢家通吃”

  美国总统选举采用的“选举人团”制度也备受诟病:选民投票选的并不是总统,而是帮代表他们投票选总统的选举人。按照美国的选举制度,全美共有538张“选举人票”:参议员100名、众议员435名、华盛顿特区代表3名。美国50个州每个州都有2名参议员;众议员按人口的多少产生,约50多万人选出一名。除缅因州、内布拉斯加州外,任何一个总统候选人若赢得了这个州的多数人投票,就算赢得了该州所有选举人票,这被称为“赢者通吃”。

  唐小松表示,选举人为了自己政党的利益绝大多数情况下并不会依照选民的意愿来投票,而是投给自己的政党。这样就可能出现候选人赢了全国按人头计算的普选票,却因选举人票没过半而输了大选的现象。比如说2000年美国大选,在全国人头票中,民主党候选人戈尔比共和党候选人布什多出50万张,但由于布什在佛罗里达州赢了戈尔几百张人头票,布什就赢得了该州的全部25张选举人票,因而使他的选举人票在全国超过半数从而当选总统。

  刁大明认为,在选举人团制度下,小部分人决定了总统大选的结果,而非主流民意。一般来说,两党的票仓比较固定,候选人主要在摇摆州进行拉票,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人口比例更大的加利福尼亚州(民主党票仓)、得克萨斯州(共和党票仓)没有说话权,人口比例较小的摇摆州反而获得更多关注。

  《纽约时报》也曾在多篇文章指出:选举人团制度是“荒唐的”,违背了“一票一人”的原则,可能会引发制宪危机和法制危机,并呼吁废止现行的做法。

(责编:梁军、袁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