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不同于我们,是的——我们本能地知道这回事。但是他们也与我们相同。
如果让你跟黑猩猩结婚你会怎么想?恐怖、恶心、反感:我的意思是,他们不是人类,不是吗?
那么,如果周日晚餐吃黑猩猩你会怎么想?恐怖、恶心、反感:感觉像是同类相残。
这不是一个你下定决心就能解决的矛盾。这是人类和黑猩猩的关系中一个不可避免的困惑。
他们与我们不同,是的——我们本能地知道这一点。但是他们也与我们相同。在这个星球上,他们比其它任何非人类的生命形式都更与我们相近。
上周,美国一家法院作出了一个革命性的裁决:承认黑猩猩有他们自己的权利。
这是第一次将法律权利授予人类以外的生命。
故事开始于2013年,一个叫做“非人类权利计划”的组织在纽约最高法院为4只黑猩猩提起了法律诉讼,他们被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关起来用作实验研究。法官芭芭拉?杰斐(Barbara Jaffe)的最终裁决是,他们不应该被作为所有物来对待,而是应作为法律上的人来对待。
他们不像人那样拥有全部的人权,但他们像人那样有权不被囚禁,有权不成为人类的所有物。
事实上,黑猩猩确实与人类相差无几。但自从查尔斯·达尔文(Charles Darwin)在1871年宣布人类与非洲类人猿的关系之后,人类就一直试图故意无视这一点。
现代基因研究表明,人和黑猩猩的关系比我们想象的更为密切。人和黑猩猩有近99%的共同基因。
也许那1%多一点儿至关重要,但是其余的部分更值得我们认真思考。黑猩猩与人类的关系甚至比他们与红毛猩猩和大猩猩还要密切。
人类与黑猩猩不仅同科,而且同属。换句话说,只有接受人类是黑猩猩属的一个种,或者接受黑猩猩是人属的一个种,才能正确理解人类与其它物种的关系。
如果这听起来太过异想天开,那就请回顾一下历史吧。历史上有一些关于种族的言论,虽然现在听起来很令人震惊,但当时却被认为是有道理的:“白人和黑人之间存在生理差异,我相信这会使得两个种族永远不可能在社会上和政治上平等地生活在一起。”这正是亚伯拉罕?林肯(Abraham Lincoln)1858年所言。
还有:“尼格罗人种的精神气质……一般是和善愉悦的,但是可能会受控于突如其来的情绪和激情,此时他们可能会干出一些奇怪的、无主见的、徒劳的暴行,但也常常会表现出仆人或者狗一样的忠诚……”这是1911年的《大不列颠百科全书》中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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