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9年10月21日,美國科學家愛迪生發明了電燈,即白熾燈,是一種透過通電,利用電阻把幼細絲線加熱至白熾,用來發光的燈。愛迪生是世界上第一個發明家利用大量生產原則和其工業研究實驗室來生產發明物的人。愛迪生名下擁有專利數累計超過1500項。1892年創立通用電氣公司。
電燈泡或稱電球,其准確技術名稱為白熾燈,是一種透過通電,利用電阻把幼細絲線(現代通常為鎢絲)加熱至白熾,用來發光的燈。電燈泡外圍由玻璃制造,把燈絲保持在真空,或低壓的惰性氣體之下,作用是防止燈絲在高溫之下氧化。
一般認為電燈是由美國人托馬斯·愛迪生所發明。但倘若認真的考據,另一美國人亨利·戈培爾(Heinrich G?bel)比愛迪生早數十年已發明了相同原理和物料,而且可靠的電燈泡,而在愛迪生之前很多其他人亦對電燈的發明作出了不少貢獻。1801年,英國化學家戴維將鉑絲通電發光。他亦在1810年發明了電燭,利用兩根碳棒之間的電弧照明。1854年亨利·戈培爾使用一根炭化的竹絲,放在真空的玻璃瓶下通電發光。他的發明今天看來是首個有實際效用的白熾燈。他當時試驗的燈泡已可維持400小時,但是並沒有即時申請設計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