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王宝强离婚一事发生在美国
2016年08月17日07:44 | 来源:侨报网

【侨报网综合讯】这些天在中国,风头最劲的事是什么?奥运?金牌?都不是。如果你在这几日,还不知道中国影星王宝强的名字,那你就真的OUT了。
王宝强的事情从14日发布离婚声明,到16日王宝强妻子马蓉起诉其侵权,可谓起起伏伏,跌跌荡荡。真的是人生如戏,戏如人生。
王宝强、马蓉(网络图片)
今天主要分析的是,宝宝看起来受了那么大委屈,但是宝宝不说。各位吃瓜群众反而为他操碎了心。如果王宝强是受害者,那婚姻过错方马蓉要承担什么?
网民论点有两方面,一些人认为,马蓉虽在婚内有出轨行为,但王宝强在公众媒体这样毫不留情的将此事抖落出来,也实在不男人,好聚好散,没什么惩罚的。
另一些觉得,把马蓉这样的人公布与大众媒体之下,是正确的,要不然还有什么可以惩罚她的?
那么,在法律层面上来讲,婚姻过错方到底用不用担责呢?答案是肯定的。
王宝强提起诉讼的朝阳区法院称:“法院认为,对婚姻不忠实,是难以容忍的不诚信,它不仅破坏了夫妻关系,拆散了家庭,也伤及无辜的子女,而且败坏了社会风气,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因此,离婚后发现被告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出轨行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以彰显法律的公正和道德力量。”
所以,婚内出轨,在中国算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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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梁军、张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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