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寶強馬蓉魚死網破?“洛杉磯房產留給活著的一方”
2016年08月19日09:57 | 來源:人民網-美國頻道

王寶強與馬蓉的離婚事件已經吸引了持續一周的超高關注,風頭幾乎蓋過奧運會。其中,財產分割問題一直是離婚案的爭議核心,而他們倆在美國洛杉磯的那套房產自然也就成為了大家關注的焦點。
據僑報網報道,該套房產為王寶強於2013年在洛杉磯帕沙迪納市所購置,佔地約1,556平方米,房契上寫的房屋所屬人為王寶強和馬蓉夫婦,並且有一句聲明——“該房產將留給活著的人”。
這樣的聲明在國內的房屋合同上並不常見。據洛杉磯華人律師劉龍珠表示,在美國,房屋契約上的這種標識(with the right of survival)是十分重要的,這意味著夫妻雙方哪一方后死,那麼房屋的最終所有權就屬於后死的一方。
根據法律規定,如果地契上面沒有這樣的約定,那麼如果夫妻一方宣布死亡,后死的一方隻能獲得房產價值的一半以及另一半中的一部分,因為原本屬於已死亡一方的另一半房產還要分配或者留給孩子,甚至老人。這樣一來,房產的分割會比較復雜,而且活著的一方幾乎不可能獨享整個房產和地契上所約定的價值。
曾在此事發生之前在北京與王寶強夫婦有過短暫相識的洛杉磯華人律師郝琦也對此解釋,房子的分配完全由房子上地契所寫的方式進行分割。即使死亡的一方在遺囑注明將自己的所有財產於死后留給除配偶以外的其他人,針對房產也是無效的。
不過律師也表示,如果是雙方以離婚的方式分割財產的話,那麼各自隻能獲得房產價值的一半。(胡玉楊)
(責編:梁軍、張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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